【注釋】
第三十三類 主要包括酒精飲料,酒精飲料的原汁和濃縮汁。
本類尤其包括:
——葡萄酒,加烈葡萄酒;
——含酒精的蘋果酒和梨酒;
——烈酒,利口酒;
——酒精飲料原汁,果酒(含酒精),苦味酒。
本類尤其不包括:
——醫(yī)用飲料(第五類);
——無酒精飲料(第三十二類);
——啤酒(第三十二類);
——制作酒精飲料用無酒精混合物,例如:軟飲料,蘇打水(第三十二類)。
3301 含酒精的飲料(啤酒除外)
薄荷酒330001, 果酒(含酒精)330002, 苦味酒330003, 茴芹酒(利口酒)330004, 茴香酒(利口酒)330005, 開胃酒*330006, 亞力酒330007, 蒸餾飲料330008, 蘋果酒330009, 雞尾酒*330010,柑香酒330011,餐后酒(利口酒和烈酒)330012,葡萄酒330013,杜松子酒330014,利口酒330015,蜂蜜酒330016,櫻桃酒330017,烈酒(飲料)330018, 白蘭地330019, 酸酒(低等葡萄酒)330020,梨酒330021, 清酒(日本米酒)330022, 威士忌330023, 酒精飲料原汁330024, 酒精飲料濃縮汁330025, 酒精飲料(啤酒除外)330026, 含水果酒精飲料330031, 米酒330032, 朗姆酒330033, 伏特加酒330034, 預先混合的酒精飲料(以啤酒為主的除外)330035, 甘蔗制酒精飲料330036, 尼瓦(以甘蔗為主的酒精飲料), 谷物制蒸餾酒精飲料330037
※汽酒C330001, 青稞酒C330003, 黃酒C330004, 食用酒精C330006, 燒酒C330007, 白酒C330008
新增商品:以葡萄酒為主的飲料330038